男子吃饭打折要发票 商家:不尊重我
发布时间:2017-08-04 09:45:47
“这个店主,真不晓得怎么说她。”8月3日,刘先生讲述着事件发生始末。此前,他在杨家坪附近一家名为“大雄の家”的店铺消费后,通过大众点评优惠买单(每100元减15元),但商家拒不提供发票。刘先生据理力争,认为自己消费了,商家便应该提供发票,这是商家的义务。工作人员无法给予答复,只能请示老板到场说明。
“店主到店后,说是小本生意,拒开发票。还说我们不尊重她。”刘先生表示,很奇怪的逻辑,原本就事论事,怎么上升到尊重去了?“那我的权利,谁又来尊重?”
8月3日,“大雄の家”相关人员表示,大众点评的优惠买单界面,是有使用说明的。上面清楚写明:如需要发票,请您在消费时向商家咨询。
“所以,消费者应该提前告知商家,需要发票。”
那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前告知,商家便不能提供发票?或者消费者必须在要发票还是要优惠买单支付中选择其一?
该人员并没有正面回答,但一再承诺,自己是正规商家,刘先生可择日到店补取发票。
记者致电重庆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。“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。”工作人员称,只要发生了消费行为,商家不得以团购、优惠买单等名义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。工作人员还表示,消费者遇到此类拒开发票的情况,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举报,如情况属实,在要求商家补开发票之余,商家也会受到一定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