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0元的裤子刚买来就开缝 商家拿去维修了
发布时间:2017-11-29 16:16:31

尽管买的时候注意到了旁边“特价商品、概不退换”的标语,张女士还是没有想太多。
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地买到次品吧?她想。
11月26号这天,她在永川商贸城百貂汇花了六百元钱,购买了一条特价皮裤。
只隔了一天,在28号晚,她就发现这条购买不久的崭新皮裤上开了一个缝,“大概有两个手指那么宽的长度。”
没想到真遭遇了这样的事,而且那条“概不退还”的标语,让她作为消费者的处境,变得艰难起来。
新裤子买回去一天就坏掉,对于消费者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,那如果概不退还,自己岂不是要吃了这个“哑巴亏”。
“我后来上网查了一下,发现这样的条款根本就是霸王条款。”
“特价商品不退不换”的规定,有个重要前提是打折、特价商品并没有质量问题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
所以,无论是不是特价商品,只要有质量问题都可以进行退换。
心里有了底气,张女士于29日上午找到了卖皮裤的商家。
记者随后从商家处得知,商家将张女士的裤子收下后,送回到了维修处作维修处理。
对于记者询问“概不退换”的要求,商家这样答复。
“我们是要求顾客在付钱之前都检查好,保证没有质量问题了,再付钱,我们这个属于特殊商品,顾客回去后如果发现有损坏,我们还是可以进行维修的。”
张女士称,商家五天之内会联系她,将她维修好的裤子送回来。
她表示,如果修复后看不出差别,她还是可以接受的。











